01.jpg

今天要介紹一個

我個人覺得有點白爛的產品

Tanda Zap LED 治療青春痘之藍光美容儀

可是白爛到好像又有那麼點心理效果

我是個不會選擇去做什麼醫美的人

理由有三

1. 我覺得我是醫了應該也不會美的人(自信心極微弱...)

2. 再來我覺得不是每個人都能幸運擁有皺紋的

因為那要活得健康和長壽才有機會

3. 再怎麼樣人是不可能80歲看起來是18歲

4. 錢不夠多不能一直醫不停

(路人甲:我覺得第4個選項應該才是妳的原因吧!)

當然我是不會排斥別人或是朋友去醫美

再說醫美的範圍很廣像是燙傷或是車禍之類的

去醫美也就是另當別論了

我只是說我不會選擇去

(路人乙:ㄟ~誰管你去不去啊!!妳離題了啦!!請快介紹這個怪東西!!)

不過像這種產品

我就很容易在好奇心害死貓的狀況下

下手亂買一通XD

02.jpg  

Tanda Zap這個產品應該發行有兩年了吧

大概介紹一下這個品牌好了

從1979年John創建開始從事光療產品的銷售和設計以及製造

而John也因此成立了EFOS公司

這個EFOS迅速成為光激活化學方面的先鋒

並且也取得了專利權

從此之後這項光療的專利也為EFOS公司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EFOS是John開始自己研發之路的起點

他開始研究光的使用

光與感光劑的合成功效

再研究過程中發現

光可以殺死血液產品中的細菌

很快的這家公司也成為業內的領導者

直到2003年

John Kennedy創建了Pharos Life Corporation公司

這間加拿大的公司是研發並且推廣光療技術

而這間公司目前已經成為了世界頂級生產居家光療護膚器的品牌

不僅如此它們也研發很多護膚產品

並且推廣到一般人的生活中

2004年FDA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批准藍光用于粉刺治療

於是他開始將光療技術運用在各種居家

並且設計出很多便攜式的光療器械

於是2007年開始PLC公司就推出了Tanda專業光療系列產品

產品更加小巧靈活

便於攜帶

使用更加的方便

並且有效護理敏感皮膚調理皮膚粉刺抵抗皮膚衰老

line04.jpg  

寫得漏漏長的一堆

我看TANDA這品牌就是要告訴你

他是很棒的光療技術產品

選他準沒錯

這時就要消費者聰明的判斷了

(路人丙:我覺得妳一向不怎麼聰明耶!! 我:呃...)

line04.jpg

03.jpg  

現在介紹一下開盒囉

打開盒子

就看到一個很像手電筒長相的東西

基本上我覺得我根本就像買了個手電筒XD

04.jpg  

拿出來了是我買的恐怖桃紅色

感覺有點搖枝枝的FU

好像長痘子治療時要大家都知我在治療一樣

他有四種顏色可選擇

桃紅 藍 白 斑馬桃紅

當初看一看還是選了桃紅

line04.jpg

05.jpg  

因為她是手電筒

(路人丙:他說他是藍光護膚儀不是手電筒好嗎?)

所以當然需要電池

一打開發現

頗鳥

哈哈哈哈哈

就是長這樣

06.jpg  

需要三顆3A電池

並且他盒子中也有附電池

不過我是拿了家裡的充電電池來用

07.jpg  

裝好電池就能開始使用了

08.jpg  

一打開就是像個手電筒

他必須要照在妳的痘痘上面

而不是對著家裡的任何人或是寵物照射

這樣是沒有效果的

(路人丁:這還要妳講!)

他有設定時間大約2分鐘就會自己關掉

line04.jpg

下面的影片會告訴大家這個產品的概念和使用方式

照著患部讓患部殺菌然後消痘

影片版權屬影片上傳者

以下連結他的教學影片給大家看一下

老實說我覺得這廣告還真的有點搞笑的感覺

影片版權屬影片上傳者

line04.jpg

 至於這個產品

有沒有那麼神

他號稱使用24小時可以看到明顯的改變

我是沒有感覺到那麼神

但是痘痘是沒有繼續的發炎

但我拿來亂照長了濕疹的手指

反而隔天消了

我根本就是亂用一通吧!!

所以我個人覺得

我使用他是使屬於強壯心理層面死馬當活馬醫之感而已

如果痘痘很多的人

可能不適合買這款

因為這個一次只能針對小小的一顆

TANDA還有出大面積的光療儀

但我當初是想先買個小的來用看看

如果有用我再買大的

看樣子

除非我繼續使用又發現了驚人的效果之後

我才會買大面積的光療儀了

不過

如果有青春痘問題的朋友

早點至皮膚科治療是不會有太惡化的狀況的

也就是不要長得滿臉了才去看醫生

因為那樣連皮膚科醫生也無法馬上救你了

畢竟皮膚的復原都是需要時間

line04.jpg

有興趣的朋友

可以至TANDA的官網晃晃

http://www.tanda.com/

哪裡買

美國亞馬遜有在賣

AMAZON

或是尋求一些代購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weetLove Q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